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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14篇)

时间:2022-11-24 19:05:07 来源:捷优文库网

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14篇)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百度《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希望对您有帮助,希望对网友有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14篇),供大家参考。

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14篇)

篇一: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百度《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希望对您有帮助,希望对网友有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月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

  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个人简历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

  -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

  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热门思想汇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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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为落实中央、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我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部署,狠抓落实,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地有声。现将具体工作如下:

  一、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全县水利系统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及自治区、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打击重点,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突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一是打击非法开采、滥开滥采河道砂石(砂霸)的黑恶势力;二是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和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三是打击侵占河道违章建筑、侵占水源非法取水用水的黑恶势力;四是打击强占、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以及破坏水土保持的黑恶势力;五是打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破坏水资源环境等黑恶势力。二、明确责任分工(一)县水政监察大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摸排打击水源非法取水用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破坏江河水质环境占河道违章建筑、滥开滥采河道砂石(砂霸)以及强占、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黑恶势力。(二)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电管站、水土保持站负责摸排打击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和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三)县河长办、水土保持站负责摸排打击破坏水土保持、河湖四乱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三、深入开展摸排工作(一)认真履行职责。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发现、反映分管领域、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二)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加强与政法部门共享和工作联动,严格执行“一案四查”,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严查黑势力和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严查行贿受贿和失职渎职人员、严查行业系统监管短板和工作漏洞。(三)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发现报告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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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二)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和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在全县水利系统形成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督查,做到严督、实督、深督,把情况摸清、底数查透、数字把准。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帐,逐一销号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定期跟踪进展,做到件件有回音。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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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篇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工作

  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和文件,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的认识。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下设办公室,由专职副职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的开展。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围绕机关运转、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易被黑恶势力破坏的领域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县委要求,我分别与局中层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题谈话,进一步压实了各级责任。

  二、宣传发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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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悬挂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条幅五幅,安装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永久性标语,张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印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200余份,同时开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迎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三、线索摸排情况

  一是抓好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线索摸排。组织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有无黑恶势力破坏机关正常运转秩序和非法侵占机关资产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干扰工程正常运行,非法侵占、盗抢国家、集体水利设施等情况进行持续深入排查。二是对2021年在建的水源置换、压采续建、农村坑塘改造、危桥改造等水利工程进行排查。在每周的在建项目例会上,传达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义精神并下发摸排统计表,发动各施工单位对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问题进行排查和举报并签字背书。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有关股室和下属单位每周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人进行记录。到目前通过持续的宣传发动和多方排查,没有发现水利行业涉黑现象。今年四个在建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即将完工。

  四、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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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继续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上报一起。二是继续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继续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完善工作台帐。做到每件工作留痕和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龙去脉清晰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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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XX县2002年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

  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加快线索清零、行业清源、“四书一函”清零等工作进程,彻底推进“六清”行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以“六清”行动为重点,在现阶段线索清零、“四书一函”清零的基础上,全面建立水利行业长效常治工作机制;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市县前列。二、行动步骤1.动员部署(10月12日至10月13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对接县扫黑办、市水利局扫黑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六清”工作底数明晰一致。2.攻坚阶段(10月14目至11月30日)。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线索清仓、行业清源、“四书一函”清零、建章立制及宣传工作。

  3.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业务股室对“百日攻坚”行动认真总结梳理,找出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短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防范黑恶势力滋生。

  三、重点任务(一)线索清仓1.工作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线索核查清仓,确保核查率100%。2.工作措施:针对今后扫黑办下发的线索,成立工作专班,指派精兵强将,严格在规定时限内核查上报,并保证核查报告结论明确、反馈到个人。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二)行业清源1.工作目标:按照“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继续深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整治行业乱点问题。2.工作措施: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检查,重点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标前标后监管;推进河湖“四乱”问题常态化整治;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査登记整改提升工作;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建管股、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中心、河长办(三)“四书一函”清零

  1.工作目标:对收到的“四书一函”,在1个月期限内完成办结、整改,月办结率确保100%。

  2.工作措施:根据“四书一函”内容组建专门核查反馈工作组,由局扫黑办严格反馈内容审查,及时与县扫黑办对接,确保“四书一函”回复、反馈到位。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四)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1.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深化联合执法成果,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突出打击中小河流非法采、运砂行为,铲除群众身边涉砂黑恶势力,确保中小河流行洪安全,维护河道水域生态健康。2.工作措施:按照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小规模非法采、运砂行为;深入推进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没收销毁;加强非法砂场清理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水政监察大队、建管股、砂管办(五)长效常治机制建设1.工作目标:10月底前全面构建全县水利行业领域防范打击黑恶犯罪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清除打击向常态打击整治转变,不断完善行业监管体系,深化综合治理,推进标本兼治。

  2.工作措施:全面梳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与典型做法,充分提炼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河湖岸线保护、水资源管理、农村安全饮水等方面经验,推进制度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六)宣传工作1.工作目标:围绕社会关切的各项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做实舆论引导,不断凝聚社会正能量,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2.工作措施: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杂志、LED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宣传标语口号。在水利建设施工现场、砂场、乡镇街道、水库、堤防、河道入河ロ等地悬挂横幅、制作固定展示牌。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宣传工作,宣传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水涉砂方面的已判结的黑恶案件、入刑案件,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四、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一步。本次行动由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各责任

  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保持紧迫感,强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行动内容;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密切配合,及时跟踪问效;要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报送内容详实、准确。各责任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情况报局扫黑办汇总,由局扫黑办上报至县扫黑办、市水利局扫黑办。

  3.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如发现消极应对、组织不力导致工作进度滞后,影响年终考评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篇六: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专项斗争会议精中,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宣传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以下方案。一、目的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公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地、各单位务必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切起把思想和行动统-到中央、省、市和县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安排上来,精心组织,周密实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热潮,为顺利推进全县扫黑除恶项斗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2.深入宣传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委的决策部署情况;3.大力宣传我县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4.准确宣传解读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5.总结和宣传各地、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和做法;6.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三、宣传方式1.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推动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院校、进农村、进村小组,增强舆论宣传的覆盖面,确保宣传不留死角。3.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工地、人口密集处悬挂横幅、制作标牌、张贴《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在机关单位、企业悬挂标语

  进行宣传;在所有挂点村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和《通告》《举报奖励办法》,上门发放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单,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四、工作要求

  1.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把好宣传关、政策关、程序关。

  2.要强化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特别是在个案报道中要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报道偏差、侵权或者报道不实、不准,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引发负面舆情和炒作,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篇七: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5篇

  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黑恶不除,国无宁日!下面是OKWTTWTT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扫黑除恶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篇一)今年以来,__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两会安保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群众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

  治安氛围。向全镇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共__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2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加强摸底排查,突出重点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__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工作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四、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亟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工作开展机制不够够健全。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

  4、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涉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相关涉黑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处置。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二)为贯彻落实《__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我局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扫黑除恶行动,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现结合当前我县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我局检查组对本辖区受监督的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及严管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截止6月20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2份,招投标整改

  1份。截止目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存存在。

  2、20__年我县新报建项目24个,未报建项目13个。对未报先建的项目我局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按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未收到阻碍项目进展等行为。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个过程中,我局在县领导、局领导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法规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__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未获得项目审批部门下达的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依法审查合格并向主管部门备案。责成该项目代理机构招标人督促招标代理人立即就上述项目招标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继续暂停上述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对该项目进行补办材料工作。未发现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行为。

  4、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强化对农民工保障资金制度严格监控管理,对未按要求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尔海-中央广场、华鑫名邸小区工程项目,未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未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责成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的材料。未发现暴力讨债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建筑市场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篇三)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细则》,逐项进行自检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自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______县委、__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结合国土资工作,在本系统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乡镇国土所站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土系统扫黑除恶工

  作;同时根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土资工作实际,制定了《__县国土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了日常工作机制。

  (二)全面部署、积极推进。3月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3月16日,在全局20__年度工作会议上,传达了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__县国土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个所站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4月26日、5月5日、6月11日、6月22日先后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导调度。7月16日,我局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传达了7月11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议精神和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薛泽通讲话精神,并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彻底扫除。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所站对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宣传材料发放,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7月20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维亮,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

篇八: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为深入落实**,省、市、区开展扫黑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后,立即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治大局、经济协调、人民安居**作出积极贡献。二是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排查和巡查,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抗法、干扰水行执法及打击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形式和内容单一,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三是加大**部门相互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这是篇参考内容,主要描述工作、除恶、力度、专项、、、进一步、犯罪,希望对大家有用。ﻭ

篇九: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XX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篇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积极动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扣围绕“七五普法”宣传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

  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篇二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年度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xxxx年初,因长期禁采,

  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xxxx年x月xx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xxxx年x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18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

  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xx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x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年度实施方案已获批复。xxxx年x月x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x月x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x月x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年度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

  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

  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四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追究严。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本科室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河道采砂或生态治理过程中,易发生非法采砂、阻挠生态治理或环境保

  护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水利工程建设引发的土地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打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采取多种手段,深挖隐藏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强化信访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集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十: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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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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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

  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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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

  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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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P>  水利局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水利局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更好地促进襄州区水利事业发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近期,襄州区水利局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人事调整情况,该局重新调整了襄州区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全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专题研究,推进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水利局专题召开局党组扫黑除恶工作会和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区综治办《关于组织单位和基层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在工作群中转发“一封信”和“通告”内容,设置宣传专栏、宣传橱窗,确保单位干部职工全员知晓。重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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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击在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水利工程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在非法采砂、非法围堰、强占河道、霸占破坏水资源环境等黑恶势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该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水利建筑工地、小区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水管单位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止目前,水利系统共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15条,张贴扫黑除恶通告、致全区人民一封信共300多张。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局办公室、局法规科、河道堤防管理处等科室或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对阻挠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水库管理、河道采砂等水利建设管理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大水利建设管理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根据水利工作特点,经过全系统再动员、再发动,我局已收集到水利建设管理、大水面承包、涉砂整治等三大类6条扫黑除恶线索,已整理上报区打黑办。下一步,该局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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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收集与上报,使全区水利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水利工作环境,促进全区水利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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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P>  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水务局为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抓好水利行业黒恶势力线索排查及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调阅资料清单》和省、州扫黑办《关于上报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依法整治情况的通知》及县扫黑办要求,现将水利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勐腊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我水务局研究制定了《勐腊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乡镇水利管理站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要求局属各股室(含大沙坝水库管理局)、水利系统

  乡镇水利管理站(所)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认真排查反映职责范围内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局机关及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二、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局明确了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积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做好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下发通知发动全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排查,主要对涉及水利行业的违法入河排污污染水体、违法涉河建设、恶意偷采河砂、恶意阻碍工程施工、承包水库长期不交承包费、长期恶意拖欠水费及偷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发动群众积极提供扫黑除恶的线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查处非法涉水行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单位门口、水库区域、水利在建工程要地等主要场所悬挂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民意反映渠

  道,营造良好的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截止目前共悬挂横幅布标8条,制作宣传展板1块,粘贴宣传挂图15幅,发放“扫黑除恶十问”、“建设平安法治勐腊,营造和谐美丽家园”等宣传材料100余份。

  二是强化执法措施。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安排各股室、站(所)部门执法巡查人员随机对河道、水库巡查,对河道滥采盗采砂石资源、强揽工程和违法水事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鼓励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合力,精确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经排查,目前我县水务局未发现黑恶势力存在。

  三是杜绝围标、串标。针对群众反映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有围标、串标现象,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杜绝围标、串标现象发生。

  四是加大河湖执法力度。根据中央和省、州、县部署,全面执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执法监管要求,以消除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八乱”现象为重点,结合河湖专项整治、河道非法采砂整治、防汛检查、专项执法等活动,实现河湖执法监

  管体系完善、河湖违法案件逐年下降、河湖管理秩序稳定。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适就。坚决杜绝有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时限处理、未及时报告,以及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交的不移交、该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申请等问题发生。2018年至2019年3月,我水务局先后查处河道内违法采砂案件9起,依据《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罚款34万元,已收缴罚款20万元。9起违法采砂案件均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目前,我县河湖水利秩序稳定。

  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及时收集、汇总、报送辖区和股室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数据、信息随时上报。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站位不高,对黑恶势力的认识还不是很清楚。在前期学习、推进宣传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人认为黑恶势力仅仅指的是黑社会组织,认知狭隘,认为基本上不存在黑社会,或是说查处黑恶势力是公安政法机关的事,因而造成思想上麻痹大意,不深挖细查,流于形式。二是宣传方法单一,效果不够显著,群众知晓率不高。2018年虽然进行了一些宣传,但方法过于简

  单,只是停留在派发宣传单张,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栏等方面,标语悬挂了,但群众看了却不明白其中的内容,造成群众知晓率不高,不知道扫黑除恶的具体内容、时间、方式等,有的群众连扫黑除恶都不知道。没有单独专门进行小区居民的宣传,宣传方式单一,未能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学习不够深入,对于黑恶势力研究得不透。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干部职工虽然参加了会议学习,上级相关部门发放文件数量也不少,但学习研究得还不是很透彻,对于一些问题如黑恶势力与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黑恶势力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黑恶势力有什么特征等了解得不够深入,扫黑除恶成效还不够显著。

  四是工作台帐未及时整理。未及时将宣传检查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在查处、惩治的案例中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结合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宣传资料等,进一步加深对黑恶势力的认识,明确目标,深挖彻查。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扫黑除

  恶工作要坚持三年时间,要在前段时间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会议、日常巡查、深入工地、上门宣传等形式,继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参与率。

  三是认真深入排查线索。利用接近群众,服务基层的优势,深入排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做到打早打小、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对在摸排中发现的涉水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水利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水利系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是建立工作台帐。将相关的工作罗列成册,明确完成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将工作一件一件贯彻落实。

篇十三: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P>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打击重点、整治方向、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水政与安监科、市水政监察支队分别牵头成立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办组、线索管理组。(二)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集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广泛动员发动,切实增强干部对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非法采砂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态度坚决,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查办查处,毫不含糊。(三)营造氛围,搞好宣传通过在局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箱、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水务网站开设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微信群发布等宣传形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将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在管理服务对象、广大公众中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四)全面排查,梳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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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党组书记、局长召开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会议,对线索摸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从涉及水利行业的违法排污污染水体、违法涉河建设、恶意偷采河砂、恶意阻碍水利工程施工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并通过畅通举报途径,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面动员群众积极捡举揭发非法涉水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快从严加以查处。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集中行动的通知》,全面收集整理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对所管辖的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线索。

  (五)加强监督,严格执法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各级水务部门开展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河湖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我局成立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监督执法工作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了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境内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活动严格依法查处。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及河道清障、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水资源及入河排污口、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筑项目及活动等内容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涉水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势头,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广度、深度和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线索摸排力度还有待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一些盲区,线索相对较少,台账建立不够精细。三是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协作不够紧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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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参与扫黑除恶宣传。局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摸排范围、内容和方式,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摸排相结合的方法,对2017年以来我市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线索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由专人及时把案件线索报告给市水务局扫黑办。严肃责任倒查制度,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要坚持联合办公、融合执法原则,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以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为主体,深度融合“城市执法+公安+N”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联动,互通信息。采取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联系、农业等涉水各单位,开展工作座谈,沟通了解涉水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通力合作、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违法行为的信息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篇十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整治开展情况

P>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3篇

  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第1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

  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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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第2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8-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8月27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目标,8-9月期间在各乡镇区级、乡级河道管理内容易出现违法偷采砂石及倾倒弃渣弃土行为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幅、给村民发放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20多份,制作扫黑除恶专栏1期。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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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加强领导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及时上报,严厉打击。8-9月加大对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及时派水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与不定期深入河道、在(已)建工程重点对河道砂石非法盗采滥采、被取缔后又重操旧业的非法采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长期盘踞串通煽动村民、横行乡里的"砂霸团伙",暴力抗法、干扰水行政执法及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蓄意破坏或强行侵占水利设施、煽动群众恶意阻止在建工程施工等现象,同时设立群众检举电话方便群众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事实。截止目前,经巡查及群众电话检举,区未发现涉水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立足防范追究严厉。加强本部门的内保工作和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杜绝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8-9月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未发现水利工程承建、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行为。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有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忙于脱贫攻坚工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助力推进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多涉举报电话及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二是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水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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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加大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涉水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见成效。涉水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汇报第3篇

  市扫黑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市水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起动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布置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和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挂帅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印发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的《雅安市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二、认真开展工作。一是专题汇报,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后,2月13日在党委会上专题汇报会议精神。二是专题研究工作,3月7日在党委会上对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和工作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工作重点:扫除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雇佣黑恶势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暴力拆迁,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行阻挠施工等破坏水利工程建设环境的黑恶势力。扫除在河道和防洪区范围内划地为界,占用河堤,利用违建堆场作为堆放、运送砂石,乱开滥采砂石、非法垄断经营等的黑恶势力。扫除利用所辖水库、河道等管理范围内管理用房开设赌场或从事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扫除非法或恶意煽动和组织农民工采用暴力或软暴力讨薪讨债的黑恶势力;扫除在涉水领域给黑恶势力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他涉水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三是专题布置工作,3月9日召开了全市水务局长会对开展水务系统扫黑除恶进行了布置;向各县区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机关各科室印发了《雅安市水务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水务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在位,抓好落实,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好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三、深入开展线索排查。一是深入宣传动员。通过下基层工作调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入户走访全面开展宣传,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性,公布水务系统举报方式,鼓励、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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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力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凡发现水务行业涉黑涉恶情况,请立刻向市水务局局举报。二是深入排查梳理,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非法采砂,防洪区管理、河长管理线索收集和摸排;每天下班前局办公室向各县区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机关各科室收集线索和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同相关协调配合,依法依规打击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协作。强化和公安、检察等机关和单位的沟通配合,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逐案进行核查,进一步排查关联,深挖线索,决不能因排查不到位、范围不全面等方面的原因遗漏任何线索,做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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