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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6 20:40:04 来源:捷优文库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2023年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2.1 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2.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2.3 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2.4 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2.5 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4.1 销售制度

  4.2 进销货台账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6.1 索证索票制度

  6.2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七、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八、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置制度

十一、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十二、售后服务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1.2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责任人员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2.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它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及时对员工进行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为确保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建立企业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现确定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购销人员为本药店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职责如下:  

2.1 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企业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企业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企业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5.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和品种建立质量档案。     

6.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7.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9.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相关记录。     

10.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11.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12.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3.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4.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5.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2.3 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该批次《检验合格证》,保证保健食品质量。并交质量验收人员逐件验收入库。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2.4 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1.按照法定产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逐批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对特殊食品、销后退回、近效期及进口等产品应做重点验收。     3.对验收的产品应填写验收记录,合格品在办理入库手续后可上架陈列销售;
不合格品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后与公司总部联系退货事宜。 

    4.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楚、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字盖章,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验收水平。 

    6.验收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变化情况应及时填写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并上报质量负责人和公司质管部门。 

2.5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本企业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安全管理员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人员每天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食品经营货架(普通食品类、特殊食品类)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岗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4.1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3.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4.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5.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由质量负责人调查处理。 

      6.做好经营场所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
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2进销货台帐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保健食品购进的合法性:①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保健食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作记录。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3.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进货台帐记录或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购进保健食品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台帐记录,购进台帐记录应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及联系方式、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5.凡经质量负责人检查不合格、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及质量条件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贮存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贮存场所应当做好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虫害污染。除虫灭害工作应当采取物理捕杀的方法。

  4.保健食品销售设施设备应做到专区设置、专用标识、专人维护,确保设备设置能够正常运转。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应当建立档案,如实记录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的时间、对象、方法、频次和人员等内容,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1、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6.1 索证索票制度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人员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6.2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公司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索取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并做好验收记录。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封存,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3.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发事件恶化。 

4.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5.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八、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储存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
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经营场所的防晒、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经营场所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将该保健食品移至待验区,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并处理。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值日人员在每天下午五点前,将销售垃圾统一放入生活垃圾桶内。     

  如遇特殊情况,垃圾过多,清洁人员要及时将垃圾桶倒空。     

  垃圾桶需要定期进行清洗,保持桶内外干净,无污物。    

  4.为了便于清洁,每天倒完垃圾要及时更换新的垃圾袋。

十、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置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贴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营业员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养护员上报,经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一、保健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1.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保健食品的召回以及跟公司各个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 

  2.质量负责人应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并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应报告公司总部进行调查评估,确认该保健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保健食品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执行产品召回: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通知或网上公示等方式公示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应立即下架并召回。 

     (2)收到生产厂家或公司总部发出的保健食品召回通知,应积极配合厂家和公司总部立即召回产品。 

     (3)在养护过程发现保健食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且通过检查证实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主动向公司总部报告,召回已销售的保健食品。 

     (4)顾客反映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应报告公司总部,由总部进行安全隐患评估,若存在安全隐患的,召回该批保健食品。    

    (5)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出现不良反应的。   

    (6)由于其他原因决定召回的。 

    4.召回保健食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5.企业应做好保健食品召回记录。召回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名称、    规格、生产厂家、批准证书号、批号、数量、召回原因、记录人等。 

   6.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保健食品召回进展情况。 

   7.企业对召回保健食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报告。

十二、售后服务制度

  1.企业应任命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员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监管部门投诉电话:12331,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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